一、配景依据
为支持粮食收储制度革新,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2016年起国家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助政策,在黑龙江、吉林、江苏等11个稻谷主产省(区)实施稻谷生产者补助政策,由相关省(区)凭据实际制定当地域补助措施。我省凭据有关划定,结合实际,接纳全省“一盘棋”的补助模式,即:通过统一的补助面积核实、统一的补助尺度和统一的补助兑付落实政策。自补助政策实施以来,我省综合统筹、平稳有序地保障了全省约400万户种粮农民基本收益、支持大豆种植任务落实,充实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
今年7月,凭据《全省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羁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实施方案》(黑集中整治办〔2025〕14号)要求,在全省开展了生产者补助资金使用羁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针对核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我们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有效经验,制定了《措施》,以生产者补助资金羁系为切入点,建设健全长效羁系机制,补齐短板漏洞,强化常治长效。
二、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助治理长效机制,提高补助治理规范化水平,提升政策效能,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制发本《措施》。
三、主要内容
本措施共19条,划分从补助规模、工具及尺度,补助申报、核实和发放机制,资金监视和治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划定。
第一章总则。说明了本《措施》的起草依据、适用规模,以及责任分工等。
第二章补助规模、工具及尺度。明确了补助工具、规模的认定,针对补助尺度的制定进行了说明。
第三章补助申报、核实和发放机制。明确了补助的申报、发放流程,针对补助核实进行了说明。
第四章资金监视和治理机制。明确补助资金羁系和绩效治理机制,对补助的信息果真公示和监视问责提出了要求。
第五章附则。明确本措施施行时间和有效期限。
四、制定依据
凭据《财政部 生长革新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完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助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41号)、《财政部 生长革新委 农业农村部 粮食和储蓄局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助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4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生长革新委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惠农补助治理长效机制指导意见》(财办〔2024〕21号)相关划定,结合我省实际,起草本措施。